当得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一年级的GPA的时候,李开复长舒了一口气,他拍了拍胸口,以缓解紧张和不安,他甚至感到些许庆幸,庆幸自己当机立断在最后关头把一门无法通过考试的课程退掉,不然,他的GPA将可能连3分都不到,那样的话,哥伦比亚大学给予他的奖学金将泡汤,这将是多么尴尬的一幕。对于这位从小成绩优异、天资聪颖的小伙子来说,如果真的遭遇大学奖学金被取消的境遇,那该是个多大的人生打击啊。
这是1980年夏天所发生的一幕,这一年李开复19岁,遇到了他人生中第一次窘境。
我们关于李开复是如何作出从心开始的选择的论述,就是从李开复的这一幕开始展开的。在我们看来,这一幕其实是他从心开始选择的第一次实践,也是他开始形成自我认识的最重要的一步,也就是说,至少在此之前,李开复和我们一样泯然众人。
如果说李开复比我们要优秀一些的话,那最大的不同是因为他能作出从“心”开始的选择,这让他的选择虽然在一开始也许比我们曲折,实现起来也许比我们要艰难,但由于一开始就是从心开始的选择,所以能更好地认识自己,也比我们更坚持、更坚定、更执著、更富有激情。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李开复人生的第一次从心开始的选择吧,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读到兴趣、激情和热忱等诸多因子,这是认识自我的开始,也是从心选择的前提所在。
没进哈佛,进入哥伦比亚大学
1979年,18岁的李开复到美国已有七年,在这个国家,李开复读完整个中学,顺理成章地要进入美国大学。
美国没有高考一说,只需要参加一个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学术水平测验考试,相当于中国的高考)的考试,作为大学录取的参考。大学在录取学生时,在参考SAT的考试结果外,还有诸多的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参考,因此,独木桥的紧张感比中国的高考要宽松很多。
这让李开复有了更宽广的自我选择的空间,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李开复仔细地分析了自己的情况: 在高中期间,成绩还过得去,而且积极地参与了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是学生会的副主席;此外,在学校的鼓励下还创建了两个公司,虽然这两个公司都是模拟性的公司,但是都有运作,这对于强调实践的美国教育来说,在申请大学时会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李开复的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他的英语太差了,在SAT考试中,李开复的英语部分只考了550分,很大程度地拉了李开复的后腿。
分析来分析去,李开复决定把第一专业定位为法学专业。
按照李开复的自述,从小起,他就一直希望能成为一个律师。
李开复认为自己在政治上是有天赋的,他把在小学时候曾经领导班上的同学检举老师对学生罚款甚至侵吞班费的行为看作他做的第一件具有政治和法律意味的事情。那时候李开复在台湾上小学,他的老师喜欢惩罚学生,最严重的惩罚是用竹尺打,稍微轻一些的就是罚款,常常把同学们的零用钱都罚光了。
李开复自己回忆道:“班里的同学都恨老师,都在心里想着发泄不满的情绪,这给了我一个机会去展示自己的政治才能。我开始调动小聪明,偷偷计算老师罚款的数额。一天一天地加起来,结果惊讶地发现,老师从学生手里拿走了很多钱,但班费却没有增加。于是我说服同学们相信老师在贪污,向校长检举。校长痛斥老师一顿,老师回来痛斥学生,说是‘共产党的行为’,还要追查检举者,但却无从下手,因为我已经预先防备泄露身份,检举信是用左手写的。”
在美国读中学时,李开复写了一篇政治论文《漠视——美国人面临的最大敌人》,并因此获得了全州作文竞赛的一等奖。老师们十分惊讶,李开复这个刚适应美国生活的中学生居然还有人文方面的天赋。
李开复选择念法律的另一个理由,他自称与其父亲有关。
李开复的父亲一度从政,曾经是国民党四川地区的“立法委员”,后来虽然离开了政治舞台在家里写书,但也还是在研究政治。
李开复隐隐约约觉得,虽然父亲从没有说过他希望李开复做什么,但李开复自己觉得子承父业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此前李开复的五姐开敏读台大时读的也是政治系,应该和李开复的想法一样吧。这个时候的李开复,和大部分人一样,把父母的期望当做自己的人生目标,这个时候的李开复,其实泯然众人。
因此,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李开复把哈佛大学法学院作为自己的首选目标。大部分中国人考大学的目的,多是为了能毕业后有份好工作,或为了让父母觉得脸上有光,李开复也不能免俗,他和我们大部分人一样,一开始也忽视了大学的另一个重要功用——寻找自我所爱,发现人生之美。
李开复想进哈佛法学院的梦想也与其内心占据主流社会的最高处的期许密切相关。在美国,任何人如果取得了律师执照,就意味着拿到了进入上层社会的敲门砖。据全美律师协会的统计表明: 其会员平均年收入高于十万美金。在一些大的律师事务所中,合伙人年收入一般在百万美金以上。
读法律,不仅仅意味着丰厚的收入;成功的律师生涯,同时也是通向政界的跳板或成为法官的不二法门,美国参议院中三分之二的议席和众议院一半以上的席位,坐的都是全美律师协会的会员。
托克维尔在其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历史上没有传统的贵族阶层,但律师们构成了最高统治阶级和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控制了或影响着社会上层建筑的每一个领域……如果有人问我谁是美国的贵族,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 绝不是那些没有任何纽带联系的富人,而是律师和法官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
而其中,创建于1817年的哈佛法学院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哈佛不仅创设了法学教育的模式与内容,还确立了法学教育的风格。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教授间的内斗,耶鲁逐步取代了哈佛成为全美排名第一的法学院,但在李开复申请时,哈佛大学法学院仍是当时全美最好的法学院。也就是说,只要能进入哈佛读法律,那么,李开复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梦想大道就将开启。
但1979年4月,来自哈佛的一封拒信打破了李开复的哈佛梦。毕竟每年都有几千名学生申请哈佛法学院,大概只有百分之几的学生最终能够录取,而且李开复的SAT成绩又不怎么样,落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所幸的是,美国大学申请和中国的高考录取并不完全一样,学生和大学之间是双向选择的,不存在一旦被同类学校拒绝,就只好降档而求其次。这种多头申请让李开复虽然被哈佛大学拒绝,但还是收到了好几封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李开复最终选择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
启示 认识自我
每个人都有肉体、记忆、情绪、直觉和思想,人的心理结构当中,本能、似本能或潜意识等概念,是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的。尼采说过,聪明的人只要能认识自己,便什么也不会失去。其实每个人都有公开的我、隐藏的我、潜在的我,通常我们认知的是公开的我,而对于隐藏的我和潜在的我都要借外物或他人才能分辨得出。特别是当人们面临压力和挑战,面对成功或失败,自我认知的作用就凸显出来。
认识自我的难度往往远大于认识他人。这或许是因为所处的角度的问题,一个人可以客观地分析他人,但轮到自己的时候,往往却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正是所谓关心则乱。至于还没有形成完整世界观的青年来说,认识自我的难度就更大了。从迷茫到认识自我,是每个青年的必修课。即使有可能得到他人的建议和指导,但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下最后的决定。如李开复,他也经历了从迷茫找到值得自己用一生去追求的东西的过程,只是他认识自我的过程比大多数青年要快一些。
李开复能够那么快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与他的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的广泛的通才式教育有着密切关系。因为年轻,我们应该可以去广泛尝试许多事物,并从中找出最适合自己的方向,但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如果能按以下五个阶段认识自我,则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审视自我
大部分人会喜欢做比较,比较涉及很多方面,譬如财产、外貌、社会关系等。比较过程中,会产生两种现象: 一部分人往往放大自身的优点,弱化自身的缺点,以满足其虚荣心;另一部分人将自身缺点与其他人的优点相比较,从而导致自我认知产生严重偏差,带来负面的影响。
审视自我需要从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入手,既要注意横向比较,又要注意纵向比较。在审视的过程中,就会明白自身的不足,并学习身边优秀的人的品质,认识到这些人的不同有助于你换位思考,接受不同的建议,并开放自己的思维和感受。
2. 找到自我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尺码的衣服,穿了尺码不对的衣服,一定会觉得不合身。相同的,每个人在生活、工作当中,都有量身的生活,如果一味强调迎合别人或讨好周围人群必会丧失自我,就像穿上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而找回自我的过程是非常繁琐且艰难的。
3. 磨炼自我
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经过磨炼。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通过磨炼,使诸多方面逐渐成熟,直至成为可造之才。
经过磨炼的人往往乐于面对挑战而不是回避;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如健康的自我价值感;很少怀疑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担心承担风险;乐于探索新途径,有效地解决问题而非按照常规;自信使他们不断改进,他们把失败看作学习和成长的机遇。
4. 自我反思
自我反思是基于自身全面而系统的认知,在某一个阶段或某件事情基础上对自身的反思。较早时期的先哲将自省作为加强自身修为的一部分,自省在如今这样浮躁的社会里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应当时刻尝试改变一些行为的标准,看看结果会有什么改变。减低期望可以使工作更有效并获得满意感,降低不现实的标准能够更加游刃有余。
5. 自我实现
在自我逐步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在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提高自身的修为,完成量上的积累,实现质的飞跃。人们往往在意识底层存在一些根深蒂固的与超越相反的成见。对自己能力限制的选择,不但会将我们拉离目标,而且它是一种让人难以察觉的隐性的力量。正视不同选择,学习自我实现的不同方式能够更有效地贴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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