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钟永棣 | |
领域: | 人力资源 | |
地点: | 广东 广州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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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与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
开课时间:
2011年4月16--17日 上 海 2天 2011年4月23--24日 北 京 2天 2011年4月29--30日 深 圳 2天
2011年5月19--20日 上 海 2天 2011年5月28--29日 广 州 2天 2011年6月9 --10日 北 京 2天
主办单位:南方劳动关系在线 www.labor008.cn
参课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部门经理等。
标准费用:25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联系方式: 020-61016681 13697475764
联 系 人:任小姐
课程背景:
经过重大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上述法规文件对工伤认定范围、认定流程、工伤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工伤待遇标准、工伤赔偿、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等进行了重大调整。通过修改,国家加快了工伤事故处理的速度,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如何尽快学习、了解修改后的主要内容,如何尽快调整工伤管理策略与完善工伤管理制度,是广大用人单位当务之急!
《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来,关于薪酬福利引发的劳动争议占全部劳动争议的50%以上,其中加班费问题、调岗调薪问题、休假待遇问题等更是长期困扰着广大企业。
为了让广大企业了解掌握薪酬福利方案的设计及其法律风险的把控,了解掌握工伤事故的处理与风险把控,我们特邀请极具实战水平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薪酬绩效顾问钟永棣老师,为大家倾囊相授,分享其10多年的实战经验。
专家介绍:著名劳动法专家钟永棣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国内第一位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职业培训师。
现任中华创世纪企业培训网首席劳动法讲师,兼任时代光华管理学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深圳外商企业协会等50多家政府机构、培训机构、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的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场的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的信服!
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审查完善3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累计2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顾问;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常年顾问及各种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95%。
2004年开始钟老师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课程内容80%为真实案例、20%为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实效的劳动法课程!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
钟老师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内训、专项咨询、顾问(非公开课)服务:
中国人寿、广发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松厦冷气、益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日晖园林、欧时力服装、广州蔬果集团、佰搭果餐饮连锁、广东交通集团、中山华泰、珠海口岸广场、纵横天地、蛇口船务运输股份、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运发集团、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沿海地产、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京城控股、中国邮政----千余家企业。
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
中国经济周刊、中国南方电网、珠江电影制片、万科地产、蒙牛乳业、珠江啤酒、中国银行、华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兴通讯、百年糊涂酒业、保利房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地产、安踏、金蝶软件、晨光乳业、伟易达电子、广州地铁、立白集团、蓝月亮、比亚迪汽车、志高空调、广州电视台、白云山制药、鹰牌陶瓷、金发科技、加多宝、华为技术、东芝医疗系统(中国)、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湖南麓谷信息港、深圳城建、索芙特、广东省电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国旅行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百事(中国)、天津阳光塑料、西安万国房地产、中石化、宝恒通集团、华润建筑、七星集团、太阳驹(北京)、狮王日用化工(青岛)、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上海化工机械、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英之健国际(香港)、海格通信产业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金宸地产、弘大集团、贵州益康制药、深圳巴士集团股份、NETSFIM(北京)农业科技、乐百氏(广东)、哈其森、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君华集团、本田汽车用品(广东)、北京航空所、深圳邮政局、商凯集团、贵阳第一建筑工程股份、上海柯渡商贸、天美(中国)科学仪器、特森门窗系统(北京)、凡容科技(杭州)、嘉粤集团、通用电气、中南大学等上万家企业。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工伤保险条例》应用型精准解读与操作策略指导
一、工伤认定策略
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3、“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时如何界定”?
4、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5、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或进行复查?
6、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有什么法律风险?
7、工伤认定中的主要证据种类与质证技巧?
8、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应提供反证,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控制该风险?
9、劳动者申报工伤事故,企业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10、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11、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12、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13、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14、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5、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16、在校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17、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二、工伤待遇标准
18、哪些工伤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19、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期间符合退休条件的,工伤待遇与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20、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能否让社保机构先行垫付工伤待遇?
21、发生工伤后,异地就医的费用如何处理?
22、工伤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23、停工留薪期间究竟有多长,期间的待遇如何支付?
24、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2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由谁承担,在什么情况下支付?
26、工伤死亡,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如何计算?
27、工伤复发的,怎样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28、工伤待遇相关赔偿基数如何确定?
三、工伤员工管理
29、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30、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31、职工在外地出差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32、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33、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企业倒闭了,如何处理?
34、招聘从事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35、(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需注意哪些问题?
四、工伤争议处理
36、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37、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8、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39、企业分立、合并、转让,实行承包经营,职工被借调,出国工作,破产的,工伤关系问题如何处理?
40、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41、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42、非法用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如何处理?
43、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44、如果想和解、调解,应该怎样做,才确保无风险?
45、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哪些?
46、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结,时间可能超过3年,是利还是弊?
第二部分、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
1、法律上的“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2、工资单上的“交通费”、“住房补贴”,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
3、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基数包括哪些工资项目?
4、“标准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哪些?
5、怎样理解和应用“同工同酬”?
6、医疗期、病假、年休假、探亲假、事假、产假、哺乳假等期间,按什么基数支付工资?
7、值班算不算加班?
8、如何确定加班费的基数?
9、用人单位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10、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11、劳动者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12、加班工资未列明或未交付工资单给劳动者,有什么风险?
13、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4、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15、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照常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16、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严重失职、重大过失、违规等的问题?
17、调整工作岗位后,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如何解决此老大难问题?
18、企业单方调整薪酬,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该如何规避?
19、试用期间的工资为2000元,转正后调整为3000元,存在什么风险?
20、经济处罚往往被认定为非法克扣,如何化解此风险?
21、年终奖如何支付才能避免离职员工回头追讨的法律风险?
22、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资条款如何撰写?
23、入职时的薪酬待遇通知书,如何撰写?
24、高层管理者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目标如何有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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